北京:共享单车公司应为承租人买意外伤害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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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单车在为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负担,不少城市都采取了不同的管制措施,北京也不例外。
北京:共享单车公司应为承租人买意外伤害险
《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已经出台,这份文件指出明确了共享单车公司的职责,规定相关公司不能将电动自行车囊括进发展对象;不仅如此,北京市还将控制共享单车总量,对车辆投放实行动态平衡。为了方便单车的管理,每辆单车上必须安装上车载卫星定位自身的装置,并不能在单车上设置商业广告,共享单车公司还需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。
值得一提的是,该文件还从骑行者角度出发,提出了建议,例如禁止企业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、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、收取押金的企业须在本市开立资金专用账户、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用户身份信息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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